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9号建议的答复
新市退役军人〔2025〕28号 签发人:冯景山 办理结果:A
鲁克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名称》使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此项工作涉及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20余万退役军人声誉,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到此提案后高度重视,将此事项纳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工作要点专题推进,初步拟定按照现有的法规政策由市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对照排查,进行专项整治。一是坚持依法登记。严格按照各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联合市民政局,对退役军人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清查整顿,坚决取缔未经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和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督促已被整合的退役军人社会组织依法履行注销手续,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指导合法成立的退役军人社会组织高质量落实工作报告、年度检查等规章制度,全面禁止退役军人社会组织参与商业活动;二是组织专项治理。对全市自发组织的文化类的群众性组织,尤其是文艺演出团体,使用退役军人名义开展公开文艺演出的行为进行规范,逐步把他们纳入退役军人社会组织管理,在人员队伍建设、公演节目审查上把好关口,防止发生不良社会影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在2025年8月1日前后,联合新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利用军队元素进行商业宣传、使用“老兵”、“老战友”等名义注册商标开展商业活动等行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整顿,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形成长效机制。
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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